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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同等责任,对方家属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自己需要掏钱吗,商业险50万,对方72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同等责任,对方家属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自己需要掏钱吗,商业险50万

保险纠纷 2019-04-07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限额赔偿,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限额是意外伤残是11万,医药费最高1万,财产损失2000。你负全责的情况下,超过赔偿限额部分,由你赔偿。
    1、不存在因为鉴定时间太长而不能直接起诉保险公司的情况,对方起诉你一方还是连同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起诉,由对方自己选择,只起诉一方的话,法院一般会要求追加另一方为被告或第三人。
    2、不叫仲裁诉讼,既不是劳动仲裁也不是商事仲裁,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对方可以单独起诉保险公司。
    3、调解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你可以签字。
    4、不存在仲裁收费的问题,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你方,由对方垫付诉讼费,判决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诉讼费,不会最后全部由你一方承担。
  • 你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 保险公司理赔是期限的,我国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也是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申请复核的另计。
  •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形成的是保险合同关系(商事法律关系),而机动车方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但是,根据《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已经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故,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受害人的请求权是法定的,源于上述两部法律的直接规定。故受害人以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作出判决;受害人起诉时仅诉机动车方,而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受害人起诉时仅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由于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代肇事的机动车方承担责任(即代偿),为了便于保险公司行使抗辩权,也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将投保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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