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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经济补偿金,所按的月工资具体指哪些,计缴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算月工资吗?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饭补,公里补等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1-26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工资只有在高于一定总额之后再通过法定的计算方式缴税;如果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这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但是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看,这里的平均工资是以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的,而应得工资中自然也就是尚未扣税的工资,所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计税前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个人所得税是按每个月收入计算的,和年平均工资是没有关系的。
    详情有以下几种:
    1、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按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计算,每月的奖金是不扣除的;
    2、一般个人所交公积金是作为个人所交所得税的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缴存同样比例,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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