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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我需要进行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7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如果劳动者没有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如果因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能够要求单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用工之日起的超过一个月起计算,支付月数不超过11个月;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一是自聘用这个员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开始每月向该员工支付2倍的工资;二是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就要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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