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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租房的时候,我们就搬走了,房间里忘了东西,房东不让我们拿东西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4-01-30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怎么办1、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可采取措施:(1)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二、租房人不交房租不搬走,水电可以停吗国家法律对承租人不交房租又不肯搬走能不能停水停电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要求承租人搬走。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 处理房客违约不肯搬走的方式是: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房客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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