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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42岁了,现在有两个女儿,一个9岁上四年级,一个6岁上一年级,我想收养一个男孩子,可以吗

收养 2024-01-31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孩子要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三十周岁;
    2、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3、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是双方自愿等;
    6、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已经征得其同意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
    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收养子女的规定有:
    1.收养人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孩子的规定有:
    1、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2、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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