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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租赁 2024-02-01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应该采取以下办法:
    1、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2、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合理地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的解决办法:
    1、房东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承租人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赔偿金,也可以双方协商赔偿金额;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的解决办法:
    1、房东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承租人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赔偿金,也可以双方协商赔偿金额;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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