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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小区电梯坏了,费用是谁承担

业主维权 2024-02-01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电梯坏了由物业负责维修。电梯属于公用设施,它的维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但如果是因为个人的过错导致电梯损坏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小区电梯坏了,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应当由电梯公司负责维修;如果是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社区电梯损坏维修公司报价后,由物业或行业委员会牵头动员电梯受益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若物业不履行职责,可以向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也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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