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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夜间饭店扰民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2-02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下饭店噪音大扰民的处理方式:
    1、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是公安机关投诉;
    2、跟饭店负责人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其侵犯相邻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楼下饭店噪音大扰民已经达到扰民程度的可以到当地的城管执法部门或者是环保部门投诉,相关部门查明事件确实达到扰民程度的,对其处警告,该饭店受到警告之后不加以改正的,直接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六十一条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半夜扰民违反了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报警后由警察给予治安处罚。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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