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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丈人那拆迁,我是女婿,我老婆和女儿户口放到娘家了,分一百二十平方,老婆和女儿各60平方,一个人分9万多块钱,两个人分十八万多块钱,房子我们打算留给儿子将来长大结婚用,分的钱我们家没要,因为我老丈人供我媳妇上的大专,结婚时只收了八千的礼金,当时的礼金行情应该是3―6万这样子,所以作为感激我们家不能要安置费,但是事情都有变化,如果离婚了,这房子是我老婆和女儿户口分来的,我应该怎么样合法维护我的个人权益。换句话说这个房子在法律层面和我有关系吗?房子现在还没分下来但是拆迁款我老丈人拿去了。将来有没有房产证还不知道,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还不知道,毕竟是女婿不好过问,在这方面也缺少法律知识,求懂法律师指我应该怎么样合法维护我的个人权益。换句话说这个房子在法律层面和我有关系吗?有没有房产证还不知道

房产纠纷 2019-04-22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各地拆迁补偿政策均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房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按照平方米计算,周转补偿费是每月按人头来计算。
    补偿是给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除非被拆迁人一方过世,子女才可以等额继承。
    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 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
    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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