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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借我五十万一年后还。借款人跑了,借条上担保人写了担保期至还清本金为止,现已过去近4年,没有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请问我这借条还有效吗借款人跑了,借条上担保人写了担保期至还清本金为止,没有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请问我这借条还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19-04-23 1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两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钱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 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样能够避免债务人日后转移自己的财产,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由此可见债权人在面临借钱不还情况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还是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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