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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在厂里加班不小心致肋骨受伤,当晚去医院拍片没有看出来,第二天去厂里上班在厂里打了一喷嚏疼痛难忍后再去医院拍片诊断为三根肋骨骨裂这能否算上工伤?

劳动纠纷 2018-06-01 1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算工伤,至少可以构成十级工伤,建议你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如需知详情建议你电话咨询律师。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不符合以上条件只是在厂里上班和同事打架则属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被害者应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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