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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闺蜜她是个女生.以前小的时候她妈妈就被他爸爸家暴,她妈妈为了能离婚,居然说自己跟别人上床了,才离了婚,一直想去看我闺蜜,但是她爸爸不让她看,还经常在我闺蜜面前骂她妈妈,现在我闺蜜十多岁了,经常被打。连头发都被她爸爸剪了身上的伤痕累累 她妈妈都拍过照,她妈妈决定跟他爸爸打官司,她妈妈录了音拍了照证明孩子被家暴。她爸爸则是通过更强的家暴逼我闺蜜写自愿跟随父亲.今天十点钟开堂.但是她妈妈居然打输了??????我闺蜜她今天一早试也没考,就想着去法堂说出所有原因以及她要跟着她妈妈.结果十点半的时候她回班上.一直在哭 她妈妈按理说是绝对能打赢的啊为什么会打输???她妈妈为了能离婚,她妈妈录了音拍了照证明孩子被家暴。她妈妈按理说是绝对能打赢的啊为什么会打输?

离婚 2019-06-17 0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或多或少会有的。这要根据夫妻二人的感情去确定。如果双方感情已经到了非得离婚的地步,那么就不要因为孩子而绑架感情。
    同时,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即使双方离婚,也不能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和与教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被家暴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的做法:1,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2,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3,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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