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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零食吃到石头

消费者维权 2024-02-08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吃霸王餐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有可能犯罪。长期吃霸王餐或是吃饭后采取暴力的手段拒绝付款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偶尔的霸王餐,那一般是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吃饭不给钱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可能会被治安拘留,但如果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有非法牟利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
    4、客观方面即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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