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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4年的一份协议经过当事人和法律事务所达成的协议还有当时的法律事务所盖的印章,如今还有效吗?协议是20多年前爷爷跟爸爸签订的分家协议,爷爷和奶奶从那年起跟A住,从此与爸爸无关断绝关系,A也同意赡养二位老人。几位位当事人都按了手印,经当时的法律事务所协商都同意达成这份协议,在这20几年期间爷爷们所有的一切都给了A,但是现在爷爷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又引起纠纷把爸爸告上了法庭。请问这样的协议会有效吗?请问94年的一份协议经过当事人和法律事务所达成的协议还有当时的法律事务所盖的印章,如今还有效吗?请问这样的协议会有效吗?

离婚 2019-04-11 0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人与法定继承人不需要签订赡养协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是硬性规定,不需要老人与法定继承人以赡养协议形式再确定。
    如果老人立遗嘱,在确定继承人的同时,附有继承人义务的,该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分家析产,所分的是家庭共有财产,因而,与夫妻共有财产、家庭成员个人财产有显著区别。如果家庭中没有成年儿女,那么,所有财产除儿女受赠或继承所得,一般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如果一方要求分割,只能依据婚姻法规定,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个人所有,也不存在分家析出问题。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得,即,家庭成员都有贡献在其中。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受赠或共同继承所得,当然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以上是我对分家析产纠纷怎样处理的解释和分析。
  •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例如:子女父母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可以查看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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