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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7.3.6入职新公司,新公司要求工作满一年后才能享受年休假。我打算2018.4.30离开这家公司,请问,我离职前享有几天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9年+)新公司要求工作满一年后才能享受年休假。我离职前享有几天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9年+)

合同纠纷 2019-05-24 2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休假工资的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 工作年限是算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实际工作年限即职工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从入职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月工资”。
    且该情形下,若实际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则按十二年计算,即最多支付十二个月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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