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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加入原公司(地点:深圳)时签署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离职半个月后,我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实施竞业限制,但答案是:加入公司前,相关方必须通知拟录用的企业,公司将决定是否启动竞业限制条款。这合理吗?我还需要遵守竞业限制吗?你能详细分析一下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2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即可,无需企业批准。2、竞业协议限制应该签订相关的竞业协议,如劳动合同或相保密协议里有竞业条款约定的,无需另行约定,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您好,如果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你签了的话,就必须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竞业限制一般都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要看劳动合同。如果有竞业限制,并不一定意味着不能进手机公司,具体要看你们公司的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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