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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如遇还贷不出,银行要通过法院诉讼进行拍卖。那么扣除所有手续等费用,余额部分法院会依据共同共有的性质,最后分配到每个权利人手中吗?(因为权利人之间有很深的矛盾)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余额部分法院会依据共同共有的性质,最后分配到每个权利人手中吗?

房产纠纷 2019-04-26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房子一共有四个流程:拍卖前,查封房屋;拍卖前,评估房屋;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可以拍卖三次)。
    拍卖房子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二、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四、拍卖。
  • 强制拍卖的标的,是指依法被国家执法机关用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强制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法院强制拍卖的费用怎么收取:这个费用是受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收取的。法院会直接明确给被拍卖人一个收费依据的。  强制拍卖标的的属性,表现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执法机关将上财产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变现。其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强制拍卖的标的为被执行人所有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二)该标的系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三)由国家执法机关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 以必要共同诉讼为例,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条件:必要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人民法院不能分案审理,必须合并审理,对于原告 遗漏被告的人民法院则应当告知。
    情形:共同财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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