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买房子的首付是30%。现在我不想退房了。销售人员说我可以退房,扣除10%的违约金。现在我打电话说,如果首付是50%,我可以申请无条件退款。可以吗?我担心如果我不退款,我会越陷越深。

房屋买卖 2024-02-24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首付款交了一般不能退。在未出现约定退房事由与法定退房事由的情况下,购房者不得随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与售房者协商进行解除,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房首付款交了一般不能退,单方面退房需要赔偿对方购房总价20%的违约金。但出现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法定情形的,购房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买房首付款交了一般不能退,单方面退房需要赔偿对方购房总价20%的违约金。但出现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法定情形的,购房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