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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在嘉兴某镇买了一套二手房,八十年代建造,共两幢,现在周边除了前面的几家别墅外,都被拆迁了。因此,政府部门要把原来的电力设施改为明改地。就是从地下过。正好要从我家车库通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可有什么权力,能不能要求拆迁或者补偿我们。我在嘉兴某镇买了一套二手房,都被拆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可有什么权力,能不能要求拆迁或者补偿我们。

拆迁补偿 2019-06-19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具体情况,实际上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地方制定的相关政策,具体补偿要看当地的政策。
    可以与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本村集体,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受让;  2,外省的农民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没有受让的资格。  一,宅基地:  1,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因此对比开发商出售的 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它的难度可能还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 况的了解,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 真实的信息。
      查询“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 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 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 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 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 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 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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