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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XX,这边四个村在搞土地流转,占用一部分农民人口地(已确权村民有土地使用证)和山荒地(4000亩左右)听村干部说是县委书记在南方学习回来搞建设美丽乡村搞扶贫在外地找个老板承包建设。人口地以每亩1000元流转,村民不同意村干部不让种花生。只要在村干部和老板规划內的地不管同意不同意都的卖吗?这种情况村民可以不卖地吗?如必须卖,1000元每亩价格合理吗?我不想卖可以吗?谢谢占用一部分农民人口地(已确权村民有土地使用证)只要在村干部和老板规划內的地不管同意不同意都的卖吗?这种情况村民可以不卖地吗?

房产纠纷 2019-05-11 1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该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向当地房管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报批,一般本人承包的荒地上建养殖场不算非法建筑。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非法建筑是指未经房管建设部门批准而私自搭建房屋的,应视其情况,看是否拥有土地使用证,而其土地是否可用于搭建使用,而命其申请补办建筑物搭建手续。
      若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其土地不能作为搭建使用,则将以法律法规予以拆除,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将处罚金。
  • 占用土地,物权法对其规定如下,农民对自己的责任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具有排他的效力,你有权拒绝被占用。 如果同意占用,你可以参照土地被征收标准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数额与对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如果对方有任何侵权行为,你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大会通过,擅自将土地转让的,村民可以该转让合同违反村民议定原则,确认该合同无效。
  •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1、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
      
    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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