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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都相继成家。我哥1983年分家,当时父母给他批了一处宅基地并给他了一部分钱盖了四间瓦房。我和父母住在老宅基地房子里。1987年又在老宅基地上盖了5间平房,加上在1976年盖的3间瓦房。共8间房子。2015年父母相继去世,除了老宅基地及8间房子外,还有1.8亩承包地。请问我们弟兄俩如何分配父母留下的遗产?谢谢!我和父母住在老宅基地房子里。除了老宅基地及8间房子外,请问我们弟兄俩如何分配父母留下的遗产?

房产纠纷 2019-05-04 0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主流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1995年5月颁布)第四十九条: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据此规定,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因继承而转移后,继承人当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也符合我国房地一体的立法原则。
    农村房屋继承一般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是一种特殊的房产。
    对于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是由被继承人拥有说的,这个房屋的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上一定的限制的。
  •   宅基地使用人死亡,如果在死亡前宅基地已经被征收,那么征收补偿款可以作为使用人的遗产来继承。  继承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

  •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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