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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和前任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我现在想和我现任去扯结婚证,拿那个离婚判决书去可不可以领到结婚证我和前任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拿那个离婚判决书去可不可以领到结婚证

离婚 2019-04-22 2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由法规规定而言:没领结婚证签离婚协议书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由私下而言:没领结婚证签离婚协议书有效的。由于本身就没有结婚登记的,也就不存在婚姻的过程,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的,那就私下、自己结束同居关系,离婚协议实质上就是解除同居协议而已。
  •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没领结婚证法律不承认,只能是非法同居。可自行协商解决分开。但如果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则可以起诉到法院,一并解决同居问题。所以,没有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也无需离婚。
  •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是没有离婚证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是否还需要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判决书的效力是否与离婚证的效力一样?  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但是,如果是一审判决离婚的话,由于一审判决还要等双方不上诉后才生效,所以,一审判决双方均不上诉后,别忘记到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三种:登记离婚、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调解离婚  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
    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判决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离婚才真正生效。而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登记。
      所以只要是有效的离婚判决书是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的,可以办理再结婚手续。
  • 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一个是司法判决,一个是行政确认,体现了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即诉讼离婚协和议离婚,当然两种离婚在程序上,法律条件上等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达不成协议的,就要向法院起诉了。法院处理离婚纠纷需要调解,调解不成的,是否判决离婚,按婚姻法,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和离婚证都能起到法律上的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作用,在效果上是一样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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