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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在建工程抵押房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4-03-04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买到在建抵押房只要满足条件也可以办理合同备案。在建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履行担保的行为。将在建抵押房项目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这种情况下出售房子,银行是必须授权的,有授权证明文件,才可以拿着这个合同去做网签和备案;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也就是开发商应将在建抵押的情况写在合同里面,若是不写在合同里面,在建抵押房是不可以备案的。一般而言,在建抵押房在合同里会写名项目抵押类型、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抵押日期、债务履行期限。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关注项目是否为在建抵押,合同中是否有此类内容。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在建抵押房是可以办理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在建的项目是可以做抵押,需要走相当的手续,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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