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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厂里做了一个多月了!厂里也没跟我签合同!因为太累了我去跟他们要辞工书!厂里说要做满3个月才能辞工?还说劳动局随便你去厂里也没跟我签合同!因为太累了我去跟他们要辞工书!厂里说要做满3个月才能辞工?还说劳动局随便你去

劳动纠纷 2019-05-27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足额发放工资,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条例》
    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可生效,不用劳动局盖章也生效。下面,关于劳动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明确无误地表达其真实意思。
      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册登记经审核设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那么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这就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能欺骗对方或者采取办法使对方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不能生效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尽管劳动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明确无误地认可,但是,如果这些内容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有些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也不能生效。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签字或者非本人签字、没有本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也属于不能生效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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