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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在与私人老板工作时受伤,住院老板不愿出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3-08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同时,立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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