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今年六月份才毕业,在公司试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提出辞职,但公司以无员工可以交接为由拖着不让离职,而且要我填转正申请,我可以拒绝并离职吗?在公司试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提出辞职,而且要我填转正申请,我可以拒绝并离职吗?

合同纠纷 2019-04-14 1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具体来说,按公司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后可以离开用人单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辞职。
  • 劳动者假期结束后就不上班了,属于自离。试用期劳动者申请离职,应当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离职是正常离职。(也可以双方协商,按照协商结果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公司辞退或此情况你辞职都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你工作不满6个月可补办个月工资。
    2、公司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即4-7月份可得二倍工资。
    3、公司没有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预支付1个月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