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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怀孕期间有工资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讨薪 2024-03-09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在怀孕期间正常上班的的话,必须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如果休产假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跟平时上班都是一样的,开始享受产假后,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不上班工资应当是按照平时的正常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是在女性员工怀孕期间是有产假的规定的,并且在产假期间的话,工资是需要正常的进行发放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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