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应准备下列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起诉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