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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提出离婚我不想离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 2024-03-10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的处理办法: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先和对方提出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老婆想离婚我不想离的,可以提供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达成共识,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共识。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两寸免冠照片到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通过诉讼起诉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不一致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不能提供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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