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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分居4年了,刚开始是他出去打工,后来就不管我了和孩子,一分生活费也没有,他还在外面搞外遇,我有他们合照的照片,这是不是他出轨的证据,我想孩子自己带,会不会判给我我跟我老公分居4年了,后来就不管我了和孩子,一分生活费也没有,是不是他出轨的证据,我想孩子自己带

离婚 2019-04-22 1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必须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因为工作原因、求学原因分居不是《婚姻法》上的分居,比如夫妻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在不同城市,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算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又比如一方出国留学或工作,这仍不算是《婚姻法》规定的分居;只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产生的分居才算是《婚姻法》上规定的分居。
    一般来说,如果在一个城市工作而分居,就视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明明家里有房住,但是一方外出租房,从情理说不过去,一般认定为属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
    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又存在感情破裂情形的,就很难举证是因为夫妻不和而分居的,为了证明是夫妻感情不和,最好先起诉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过一年再起诉一次离婚,因为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继续分居一年,第二次又起诉离婚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也就说说,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离婚要分两步,这样第二次才可能判决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归母方抚养。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证据即使能被采用法院也多不判离婚。以下是常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律师认为是可以的。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4、录像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另外,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婚外情的证据即使收集到,在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目的方面虽有一定作用,但也不大,因为即使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有外遇,但也只能证明过错只发生过一次。此外,有外遇并不代表夫妻感情就一定破裂,所以法院不会因此就判离婚。另外,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即使一方能证实另一方有外遇,也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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