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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家迁徙一个另外一个城市,家里的土地一直让邻居种植。在办理土地确权证时,村政府和邻居都没通知我家,土地确权时,我家土地划到了邻居家土地证上。请问:1.如果我和邻居家签订协议,让其承认土地是我家的,是否具备法律效力?2.如果我走法律程序,该起诉谁?胜诉几率有多大?费用几何?在办理土地确权证时,土地确权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2.如果我走法律程序,该起诉谁?胜诉几率有多大?

房产纠纷 2019-04-25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
    有些地方已经将单位的办事窗口集中在行政事业服务核心,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
    由于办理土地证的房屋类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种房子办理土地证需收取的材料不同
  •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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