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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类型有哪些

社会保险 2024-03-10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的类型要依据其分类标准与国家发达程度而定,其类型有:
    1、在发达国家,分为摩擦失业、周期失业与结构失业;
    2、依据存在形式,分为公开性失业与非公开性失业。
    3、其他的分类标准类型等。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的类型主要有:
    1、摩擦性失业;
    2、结构性失业;
    3、周期性失业;
    4、就业不足导致的失业;
    5、隐性失业;

    6、提前退休。
    依据的标准不同其失业的类型也就有所不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有以下类型:
    1、自愿性失业;
    2、非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
    3、隐蔽性失业。失业人员符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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