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部门主管能辞退员工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无故辞退 2024-03-10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部门主管不能辞退员工。一般情况下,部门经理辞退员工是不可以的,公司辞退员工要走严格的程序,由人事部门做出决定,并出具辞退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部门经理只是对员工有管理权利,其可以提出一些建议提供给人事部门。
    一旦被经理无故辞退,员工应当去积极维权。
  • 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给了部门经理辞退的权限,则部门经理可以直接辞退员工,但是一般需符合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可以开除,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部门经理如果发现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是可能进行辞退的,但是如果是双方私人恩怨而对此进行报复就是违法的,属于无理由辞退,应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