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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立遗嘱 2024-03-11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遗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见证人不得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
    3、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口头遗嘱在订立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利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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