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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企业法人变更了,而国税和地税法人没有变更.对新法人有什么影响

综合法律 2019-05-03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变更法人需要向税务局提供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 一、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登记备案须知
    (一)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申请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或因分立、合并、迁移而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行审查核准的登记行为。
    2.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登记注册书。
    (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登记备案须知
    企业法人(不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因主管部门的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代表人的材料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破产终结前不可以变更法人,破产终结以后就可以。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证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备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更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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