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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该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1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该怎么处理
    1、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2、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3、双方也可以协商分割的金额和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 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法院不宜判决房产所有权归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子,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房产。房子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子贷款的处理:
    1、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
    2、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该方办理,房屋就属于该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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