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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人上下班中受伤是否算工伤,怎么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3-11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负伤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在工地下班时间受伤是否算工伤,如果职工在下班时间内仍在工作的话,受伤也是工伤的。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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