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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让法院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立遗嘱 2024-03-11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有下列三种情况:
    1、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难以达成协议的,遗嘱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审理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名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2、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在向所有法定继承人执行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取决于协议;
    3、所有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并向公证处发表无争议声明。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此时出具的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和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个人而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出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法院确认遗嘱效力的方式:看遗嘱的形式及内容是否符合生效的条件,遗嘱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等,各要求的形式不同,但是都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法律分析:遗嘱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有效:
    1、立遗嘱人或者代书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2、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3、除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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