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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规定如何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4 0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哪一方要解除?如果是个人,提前一个月申请即可
  • 您好,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依法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的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
    4、用人单位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或者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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