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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试用期超过三个月的情况。跟公司签一年的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期满后又延长一个月,到四个月。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偿的话应该怎么补偿我?咨询一下试用期超过三个月的情况。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补偿的话应该怎么补偿我?

合同纠纷 2019-04-18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延长的话,也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工作时间一年的话,试用期不能够超过三个月。
  •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有几种:  
    (1)合同期满  
    (2)约定终止条件成立  
    (3)合同目的实现  
    (4)当事人死亡  
    (5)劳动者退休  
    (6)用人单位消灭  
    (7)合同解除。  我国法律规定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限制了用人单位的权利,但法律并没有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患病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是予以认可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职工患重病或绝症,用人单位还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 一般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约定好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后不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公司与公司签合同需要证件:如果公司相互之间非常熟悉,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签合同不需要),签字后盖上双方公司的章,就可以了;如果不熟悉,应当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要各自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己签合同不需要)和签约人的身份证明,签字后盖上双方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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