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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已故职工家属可以否追偿

社会保险 2024-03-22 0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缴
  • 你好,详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 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已故职工的家属能够进行追偿。其家属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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