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咨询工人在工地出意外死亡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3-23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 工人发生工伤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以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
  • 工地出现意外死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侵权途径进行维权的,可以根据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具体赔付项目和数额的确定;
    2、明确责任事故的承担,最终确定赔付数额签订协议;
    3、工伤途径维权的,死者家属或者用人单位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再处理赔付问题;
    4、签订协议后,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
    工地意外死亡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1、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本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