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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北京留学的来自XX的留学生,3月27号早上我的电动车和自行车撞到了。她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助教。撞到了后和她上医院检查A和MRI核磁。医生说骨头没问题,但是她说膝盖疼。每次去医院医生都说身体没问题,4月4号是我俩最后一次去医院的。5月9号,她突然跟我联系说膝盖还是疼要见面,见面了后直接带着我去公安局。她和我说去公安局是为了看监控就需要公安局的事故认定书,我的汉语水平差没听清他们说的是什么让我签字就签了,问同学说是写着我全责任。现在她问我要一万多元包括她的一个月工资医疗费等。这件事不是我撞的她是互相撞到了。然后5月11号今天早上也是让我和她一起去医院复查。我和她说没发过去,她说她要起诉我了。撞到了后和她上医院检查A和MRI核磁。还是疼要见面,我的汉语水平差没听清他们说的是什么让我签字就签了

劳动纠纷 2019-04-30 0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自己义务,可以要求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发生电动车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在勘查后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时人后期对于各自的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均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从而最终确定相关的赔偿金额。
    具体的车祸赔偿项目包括了误工费等等。
  •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经过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一年后取出内固定再次起诉也是可以的,误工费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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