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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户口簿上的名字不一样。最后一个字写成同音字,怎么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 2024-03-26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要按照以下来进行:1、遗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地分配遗产。特殊情况是指:(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2)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分或者少分。(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分配不均。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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