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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肇事逃逸,致人伤残,事故已经一个多月,目前伤者还在医院治疗,已花费18万左右,对方出了不到7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个月的时候出来的,对方全责,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交警没有拘留肇事司机,说是有村长担保!这种情况,受害人如何处理后续事情?交通肇事逃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个月的时候出来的,交警没有拘留肇事司机,受害人如何处理后续事情?

交通事故 2019-04-25 2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曾经在第七十一条规定:“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驾驶人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由驾驶人承担;
      
    (二)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三)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驾驶人承担;

    (四)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就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负担事先已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 《道路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驾驶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 1.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且逃逸后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现在这个情况您应当立即向法院或交通监管部门进行申诉,事情托越久责任越难认定与取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 1、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交通肇事,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2、私了解决的双方车主之间的民事赔偿问题,一般来说达成赔偿协议后(即使没有交警主持),应当认为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双方不再发生争议。
    3、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4、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5、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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