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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了后果严重吗,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目前不被禁止。如果在签两份劳动合同且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的话,有可能构成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你好,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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