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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吗,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适用合同法的总则规定
  • 凡是跨境交易的合同均可称为涉外商务合同,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概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 行纪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具有委托性质;
    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直接受该合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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