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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诊断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处于医疗期;
    (4)女职工处于三期;
    (5)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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