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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 你好,对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把劳动的工资约定好,并且如果要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试用期的期限也要约定好不能超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再者就是如果单位帮你买五险一金的话,最好要写在合同里面。最后附上一个违约责任条款。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解决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有: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公司授权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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