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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立遗嘱 2024-03-29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 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也就是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3、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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